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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合作 发展共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及省、市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购销行为,增强行业自律,建立约束机制,保持健康合作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医药购销环境,11月4日,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与30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诚信自律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该院纪检监察科、药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参加。

第一医院药监科科长梁晶传达了国家及省、市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医院高度重视医疗作风建设工作,坚决遏制、打击药品购销腐败行为,全力开展行风整风工作。坚持从医院做起,树立法律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守住底线原则,坚决打赢这场关乎医院改革发展的“作风战”,希望药品经营企业与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完成,增强行业自律,拒绝不正当行为,营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营商环境,助力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药学部副部长唐庆栓就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合作现状、企业相关经营现状、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指出,各药品经营企业与医院合作以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诚实守信,行为端正,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实现了企业与医院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继续保持优良品质,坚决杜绝不良行为,持续营造公平交易、诚实自律、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

随后,企业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并宣读《药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与会的30家药品经营企业现场签订承诺书。






第一医院纪检监察科科长李晓玲强调了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她指出,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是医院的重要工作,药品企业和医疗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适应医改新常态,切实做到行业自律,守住法律底线;医院各相关部门要严肃纪律作风,树立纪律理念,守牢原则底线,切不可做医院改革发展的“绊脚石”、“挖角人”;各企业及其营销人员要坚决杜绝以“回扣”“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药产品推销营销,扰乱医疗市场秩序,争做有良心、有品德、有信誉的优秀企业。

会后,药企负责人们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是一次廉洁自律教育活动。今后将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自律自爱、诚信经营,与医院一同努力,维护百姓根本利益和医院良好形象,为百姓获得健康红利、为医院增添发展动力作出积极努力。






